公诉机关,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、2024年7月1日至8月7日期间,蒋某某明知甲醛、氯霉素不克不及正在食物中添加,仍采办并添加到出产的内酯豆腐中以耽误保质期,出产、发卖的内酯豆腐数额至多为3。9万余元,该当以出产、发卖有毒、无害食物罪逃查其刑事义务。
本报讯(记者 陈坚 通信员 陈婷婷)12月4日下战书,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党组、院长刘洋担任审讯长,开庭审理一路食物平安范畴刑事附带平易近事公益诉讼案件,淮阴查察院党组、查察长国做为公诉人出庭支撑公诉。来自市工商联、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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